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admin2015-04-23  21

问题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
    材料③:同年6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丙公司。同年8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材料④:同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2013年试卷三第86~91题)
请回答下题。
根据材料④,关于《协议三》中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如未通知甲公司债权人,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B、如未经甲公司债权人同意,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C、因戊公司、己公司恶意串通而无效
D、对戊公司、己公司有效

答案BD

解析 选项AB考查的是债务转移协议的对外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甲公司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戊公司时,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承担对债权人没有效力。据此,选项A错误,选项B是正确的。考生要注意:债务转移不同于债权转移,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可知,债权转移仅需通知债权人即可,而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可发生效力。
    选项C、D考查的是债务转移协议的对内效力。如上所述。债务转移协议未经甲公司债权人同意时,该协议内容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由于该债务转移协议为戊公司与己公司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在戊公司和己公司之间发生法律效力。据此,选项C错误,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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