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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某与郑某乃是老邻居,楚某搬家时发现以前的旧电脑和旧洗衣机太碍事,遂决定将其送给郑某。郑某得知后表示,家里已有洗衣机只需要旧电脑,遂将楚家的旧电脑带回自己家中。楚某妻子回家得知此事后,打骂楚某不懂生意经,要求郑某还回旧电脑。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楚某与郑某乃是老邻居,楚某搬家时发现以前的旧电脑和旧洗衣机太碍事,遂决定将其送给郑某。郑某得知后表示,家里已有洗衣机只需要旧电脑,遂将楚家的旧电脑带回自己家中。楚某妻子回家得知此事后,打骂楚某不懂生意经,要求郑某还回旧电脑。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21-11-02
40
问题
楚某与郑某乃是老邻居,楚某搬家时发现以前的旧电脑和旧洗衣机太碍事,遂决定将其送给郑某。郑某得知后表示,家里已有洗衣机只需要旧电脑,遂将楚家的旧电脑带回自己家中。楚某妻子回家得知此事后,打骂楚某不懂生意经,要求郑某还回旧电脑。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洗衣机合同已经成立,楚某应交付洗衣机
B、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洗衣机合同已经成立,但楚某有权拒绝交付洗衣机
C、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电脑合同已经履行,楚某无权撤销赠予
D、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电脑合同已经履行,但楚某有权撤销赠与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性质以及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问题。由于郑某明确表示不接受楚某赠予的洗衣机,因而楚某与郑某之间的洗衣机赠予合同并未成立,A、B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第186条的规定可知,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电脑合同已经成立,但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未经过公证,故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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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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