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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 )(08年司考.卷三.多56)
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 )(08年司考.卷三.多56)
admin
2021-11-04
61
问题
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 )(08年司考.卷三.多56)
选项
A、承揽合同之债
B、委托合同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婷婷父母请某影楼摄影师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的行为,构成加工承揽合同,在婷婷父母与某影楼之间形成承揽合同之债。根据《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委托合同只是强调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并不强调工作成果,因此本题不符合委托合同特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影楼擅自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的行为构成对婷婷肖像权的侵害,在婷婷与某影楼之间形成侵权之债。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影楼制成挂历出售所获收益,系侵害婷婷肖像权所得,并无合法根据,影楼应将所获利益返还利益受损的婷婷,由此在婷婷与某影楼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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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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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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