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58题)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58题)
admin
2017-03-14
37
问题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58题)
选项
A、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C、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①若该生活照具有独创性,甲对该照片享有著作权。②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若著作权人自行或者授权他人将作品公之于众,则发表权用尽,他人就不可能侵犯发表权了。本题中,甲已经将照片上传到网络上,即使没有人点击过,由于作品已经处于为公众可得而知的状态,甲已经发表了作品,其发表权已用尽。故A选项错误。③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所谓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公司将生活照出版成书,又不具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违法阻却事由,构成对甲复制权的侵犯。故B选项正确。④《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乙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甲的肖像,构成对甲肖像权的侵犯。⑤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的行为属于对甲的发行权与获得报酬权的侵犯。故D选项正确。⑥题外话:D选项还轻度涉及善意销售(一个每年都考的问题)。若丙不知道销售的书籍侵犯甲的著作权,丙为善意销售人,须承担停止侵害、销毁侵权物品的无过错责任;但是,若善意的丙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善意的丙不承担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y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海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和某公司签署国家控制药品原料的购销合同,造成400万元款项无法追回,给海大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但慑于郑某的权力,海大公司董事会迟迟不予追究郑某对公司的赔偿责任。就海大公司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
科学家甲完成了一项发明,约定以20万元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该合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经过公告。该发明被授予专利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早已持有该技术,一直用于生产某产品。经调查发现,甲在转让专利申请权之前曾与丙公司签订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允许
2012年1月3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电脑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以每台1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购买100台电脑。2012年1月5日,甲公司将电脑送到乙公司处,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经检查发现所交付的电脑中有10台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其配置远远低于合同约定的
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中,应当回避的有:
下列名誉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是:()
甲欠乙10万元,甲之友丙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此时丙自有财产只有8万元。后甲不能清偿,乙诉至法院要求丙清偿10万元。丙在答辩状中称:本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请免除我的保证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
甲离家出走,其家人经多方打听,仍然杳无音信。甲妻欲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我国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是()。
公共关系工作的生命线是()
下列不属于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是()
随着网络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产品策略中信息因素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具体表现为()。
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属于()。
前馈控制是指通过观察情况、收集整理信息、掌握规律、预测趋势,正确预汁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措施,将可能发生的偏差消除在萌芽状态中,避免在未来不同发展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事先采取的措施。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前馈控制的是()。
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被称为三民主义,从历史的角度看,三民主义的局限性主要有()。
某国有公司总经理李某涉嫌行贿,被A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A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犯行贿罪,行贿金额300万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应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某案发后,主动举报某局局长贪污的犯罪事实,有立功情节,可以
Tilegovernmentmustencouragetile______(establish)ofnewindustry.
Lazinessisasin,everyoneknowsthat.Wehaveprobablyallhadlecturespointingoutthatlazinessis【B1】______,thatitis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