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试卷二第53题)

admin2015-05-08  22

问题 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试卷二第53题)

选项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中,乙死亡的原因是自己突然移动身体位置,这是甲无法预见的。所以,对于甲来说。乙的死亡是意外事件。即使甲能够预见到乙可能会突然移动身体,但由于甲、乙本来进行的就是高风险的表演活动。那么这种风险就是法律所允许的风险,也是甲、乙自愿接受的风险。所以,甲的正常表演行为并非过失行为。选项A正确。
    选项B中,甲因为争执而推乙一掌,从客观行为来看,甲的行为不是伤害行为。甲也无伤害故意。但是甲应当预见到在路边推乙一掌,可能导致乙被过路车辆轧死。所以,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选项B错误。
    选项C中,木板砸死了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说明甲的观察是不仔细、不全面的。甲应当预见到楼下可能还有人。所以,甲仍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选项C错误。    选项D中,无论甲用哪种工具杀死乙,他杀死的仍然是自己原本想杀死的人。所以这不是方法错误(也称打击错误),也不是对象错误。这两种错误都要求行为人杀死的对象与原本打算杀死的对象不一致。故,选项D错误。
    陷阱点拨:考生的异议集中在选项A上。考生认为甲进行飞刀表演,这一表演本来就是高风险的,甲对可能致乙死亡应当能够预见到,因此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第一,根据题目的描述,乙的死亡并不是由于甲没瞄准导致的,而是由于乙在已经站好了,甲也已经抛出飞刀时,乙却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造成的。第二,甲的行为并没有升高乙死亡的风险,甲、乙决定进行这种表演,就接受了这种风险。所以,对甲来说,其只有正常的表演行为,并无过失行为。因此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
    选项D是没有疑问的。未能正确回答的考生主要是没有注意到只有实际的受害对象和原本打算的受害对象不一致时,才存在对象错误和方法错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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