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万泉公司与日本双太公司在A市合资成立双龙公司,合资合同中约定,凡与合资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随后万泉公司又与双太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因双太公司没有依合同约定付清货款,而产生纠纷。根据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admin2013-05-03  19

问题 我国万泉公司与日本双太公司在A市合资成立双龙公司,合资合同中约定,凡与合资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随后万泉公司又与双太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因双太公司没有依合同约定付清货款,而产生纠纷。根据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合理的,其理由在于民事诉讼法中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B、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合理的,其理由在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应诉管辖
C、法院行使管辖权是错误的,原因在于有仲裁协议的存在,排除了法院管辖权
D、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合理的,其理由在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牵连管辖

答案2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本案中虽本来万泉公司并无管辖权,但原告起诉,被告不持异议并参加诉讼,应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参见《仲裁法》第2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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