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24

问题 (2006年)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

解析 A选项当选、B选项不当选、C选项不当选、D选项不当选。民警甲是在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此时甲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伤害应该由国家对甲进行补偿,而不是由乙进行赔偿。甲与乙之间并非民事赔偿关系,不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故B选项不当选。同时,公安局对乙进行的处罚是基于乙破坏了正常的行政执法秩序,而非基于乙对甲的人身侵害,因此甲并非该处罚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不具有提起行政救济的主体资格,既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故A选项当选,C选项和D选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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