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下列哪一做法是符合有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的?(2016年卷一第48题)

admin2018-03-30  36

问题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下列哪一做法是符合有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的?(2016年卷一第48题)

选项 A、县公安局仅告知涉嫌罪名,而以有碍侦查为由拒绝告知律师已经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
B、看守所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会见平台服务,并提示律师如未按期会见必须重新预约方可会见
C、国家安全机关在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期间,多次不批准律师会见申请并且说明理由
D、在庭审中,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请求就被告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拒绝律师请求

答案C

解析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接受辩护委托权、代理委托权,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权,查阅案卷权,调查取证权,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障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权,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权,得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权,在法庭审理阶段的权利,代为上诉的权利,代理申诉或控告权,获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选项A错误。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查明案件相关事实的权利,县公安局不得拒绝告知。
选项B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不得以未预约为由拒绝会见。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所以C项做法正确。
选项D错误。根据《律师法》第36条的规定,律师的辩护权利应当受到保障。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6c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