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
admin
2016-06-13
40
问题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08年司考.卷三.多57)
选项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答案
A,B,D
解析
《合同法》第67条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本题中煤矿交付的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热电厂作为后履行一方有权根据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相应履行。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热电厂有权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为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享有,本题中热电厂属于后履行义务一方,其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的规定,煤矿的违约行为导致热电厂购煤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热电厂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c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丙合伙经营药材,经营过程中三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李某借款3万元。后丙与甲、乙发生矛盾退伙,甲、乙连本带利退给丙3万元并与其约定丙与企业的关系从此一笔勾销。后甲、乙又吸收了丁入伙。但由于市场变化,合伙企业经营状况逐渐恶化,至次年已亏损6万元,所剩资金
上海某公司经理李某携带以香港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东南亚办理业务,后在泰国李某将该汇票背书给马来西亚某公司经理,判断该背书行为是否有效,应适用哪国法律: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比较,说法不正确的是?
金某可以行使哪些权利?假设金某当时即向齐某付清1200元购马款,但请齐某代为将马看管几天,待自己将自家的马圈整修后再来牵马。不料次日此马被毒蛇咬伤经救治无效死亡。金某要求齐某赔偿损失,齐某以自己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以下关于此纠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因开个体饭店资金紧张,向乙借款6万元,约定月利率8%,借期10个月,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要求还款,甲以乙经常在该饭店吃饭,从未付款,欠甲饭钱已达10万元为由,拒绝还款。乙转而向丙要求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
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过世,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1999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00年,李乙患病住院,情况危急。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的全部财
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王某逾期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得。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并以市价在街头卖给善意第三人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赵林诉赵森继承遗产纠纷一案,赵永发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作了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赵林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赵森当场口头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内未直接到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而是在上诉期届满前
随机试题
集料的压碎值是反映集料()的指标。
患者,男性。右腰部红斑、大疱1天。患者5天前因右侧腰痛开始局部贴敷活血止痛膏,2天前局部出现红斑,伴瘙痒感,今日红斑基础上出现水疱。查体:右腰部见一长方形红斑,边界清楚,红斑基础上见一枚直径约2cm张力性大疱,疱壁紧张。为进一步判明病因可采取的检查方法
患者吴某,男性,62岁。喘证日久,气怯声低,咳呛,痰少质黏,口燥咽干,舌红少苔,脉细数者,其治疗应首选的方剂是
在处方书写中,“片剂”可缩写为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中的哪一项时,不应当开庭审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
单位要组织工作成果宣传展示,要邀请上级领导和媒体,你会做哪些准备工作?
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形式是( )。
20世纪()伊朗出现第一部有声片。
下列对软件特点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