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因开个体饭店资金紧张,向乙借款6万元,约定月利率8%,借期10个月,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要求还款,甲以乙经常在该饭店吃饭,从未付款,欠甲饭钱已达10万元为由,拒绝还款。乙转而向丙要求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
甲因开个体饭店资金紧张,向乙借款6万元,约定月利率8%,借期10个月,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要求还款,甲以乙经常在该饭店吃饭,从未付款,欠甲饭钱已达10万元为由,拒绝还款。乙转而向丙要求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
admin
2014-02-08
21
问题
甲因开个体饭店资金紧张,向乙借款6万元,约定月利率8%,借期10个月,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要求还款,甲以乙经常在该饭店吃饭,从未付款,欠甲饭钱已达10万元为由,拒绝还款。乙转而向丙要求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选项
A、甲、乙借款合同无效,丙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甲、乙借款合同无效,但丙应当对本金的返还承担责任
C、丙有权以乙欠甲饭钱未付为由进行抗辩
D、丙无权以乙欠甲饭钱未付为由进行抗辩
答案
2,8
解析
参见《民通意见》第122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r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是:本案中,对于王红提出的要求伍清归还瓷器的诉讼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张某向李某购买房屋一间,成交后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随后,张某以该房屋作为出资,与李某共同创办了一家合伙商店。1年后,张某因其个人债务与何某签订合同,将此房屋抵押与何某。李某提出异议。对此案应如何认定?()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三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市价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当红歌星谢某与某剧院签订一演出合同,双方约定,谢某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4万元。元旦晚上,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但观众还是早早来到剧院,期待一睹心中明星的风采。但谢某却擅自取消了该演出,观众气愤之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剧院应怎么办?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之间的合同被撤销,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刘庆拖欠郑泉借款2万元已达1年,其间郑泉多次催付,刘庆均加以推托。经郑泉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发出了支付令。刘庆在法定期间内书面向法院表示该支付令无理由。在此情形下,法院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在甲某与乙某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中,甲某聘请天平律师事务所的赵成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甲某在其给赵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中记明,赵成为全权代理人。此时,赵成律师无权代理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2004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0月8日将一头受孕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牛犊一头。下列选项中哪项是正确的?
王某的短篇小说《活在都市》被程某改编成剧本,由甲剧团以话剧的方式演出,该话剧被乙公司录像并制作成光盘发售。该事例中包含哪些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
随机试题
症见自汗或盗汗,汗液黏或衣服黄染,小便色黄,舌苔薄黄,脉象沉滑,属湿热内蕴而热势不盛者,宜用()(1991年第48题)
28岁,男性,常感疲乏无力,劳累后感胸骨后疼痛,主动脉瓣区喷射性粗糙的收缩杂音,主动脉瓣区第二心音减弱,脉搏细弱,x线检查有左心室厚及升主动脉扩张,可能的诊断是()(1989年)
茵陈保肝作用的有效成分是
A.GPPB.GCPC.GMPD.GLPE.GSP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必须遵守
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特定情形,影响审判进行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延期审理或者中止审理的决定,具备选项所列哪些情形,才构成延期审理?
不经计算,通过直接判定得出图4-30所示桁架中内力为零的杆数为()。
在实务中,由于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因此投保人也就各异,主要有()
政府预算草案编制完成以后,只有经过()审查和批准后,才能成为政府预算,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促使科学技术再生产的最主要途径是()。
跟古代汉语相比,现代汉语在音节上的明显特点就是有较多的___________。(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