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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自己挣钱买了一套房子,其父再婚又离婚后无房可住,便来投靠周某。后父子不和,周某起诉让父亲搬走。一审法院从保护所有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儿子享有房屋产权判决父亲搬出;二审法院却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对公序良俗的理解出发,认为父亲有随周某居住的
周某自己挣钱买了一套房子,其父再婚又离婚后无房可住,便来投靠周某。后父子不和,周某起诉让父亲搬走。一审法院从保护所有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儿子享有房屋产权判决父亲搬出;二审法院却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对公序良俗的理解出发,认为父亲有随周某居住的
admin
2018-09-12
30
问题
周某自己挣钱买了一套房子,其父再婚又离婚后无房可住,便来投靠周某。后父子不和,周某起诉让父亲搬走。一审法院从保护所有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儿子享有房屋产权判决父亲搬出;二审法院却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对公序良俗的理解出发,认为父亲有随周某居住的权利。下列对这个案件的评述中,正确的选项有哪些?( )
选项
A、这主要是由于法官分析案件的方法和法律思维方式不同的结果
B、法官在考虑案件时既要进行复杂的法律思维,还要考虑各种社会关系,对不同法律规范所体现的不同价值给予恰当的判断和利益的平衡
C、法官分析案件的过程中包含了技术性,但又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的过程
D、在审判的过程中,法官所拥有的较大自由裁量权不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
答案
A,B,C
解析
考查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法官的思维方式不同,对同一个案件自然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分析案件既包括了技术性的分析,同时还包含了价值判断,考虑各种社会关系和法律价值。社会时时刻刻在发展,法律一旦制定后就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要处理新出现的情况。必须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另外,法律的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也是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法官利用自由裁量权审判案件恰恰是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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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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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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