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年试卷一第50题)

admin2015-08-06  36

问题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年试卷一第50题)

选项 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当事人泼洒硫酸致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因所在法院不予批准,王法官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B、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在生效的起诉意见书中出现了文字表述错误,后果严重。为此,刘检察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刘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
C、皮法官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向另一法院起诉,要求妻子就职的公司给付被拖欠的十四个月工资
D、毛律师在接待一起离婚案咨询时,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当事人希望其担任代理人的委托要求

答案A

解析 根据《法官法》第8条第5项的相关规定,法官享有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第36条规定,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故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受伤,是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第43条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本法第8条规定的法官权利的行为,法官有权提出控告。因此,王法官有权控告而不是申诉。申诉适用于受到处分的情形。A项错误,当选。
    我国《检察官法》第26条规定:“对检察官的考核内容包括:检察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检察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重点考核检察工作实绩。”第28条规定:“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与工作实绩均不理想,可以得出不称职的结果,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B项说法正确。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7条规定,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皮法官并未在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仅作为妻子的公民代理人是允许的。C项说法正确。
    根据律师执业规范,如果律师认为自身职业能力有限,无法很好地维护委托人利益,可以不接受委托。对这一选项很多考生有异议,认为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可拒绝当事人委托。笔者认为,时间限制也构成自身职业能力限制的一种,如果律师在没有时间的情况下仍接受委托,势必影响服务质量,有损当事人权益,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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