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耕种其承包经营的土地,需经乙、丙的地块通行,否则需绕行10公里。甲为通行方便与乙、丙达成协议,约定甲可以从该地块上通过,但甲需要一次性支付乙、丙2000元。请问:该权利在民法上被称为:

admin2015-09-11  32

问题 甲为耕种其承包经营的土地,需经乙、丙的地块通行,否则需绕行10公里。甲为通行方便与乙、丙达成协议,约定甲可以从该地块上通过,但甲需要一次性支付乙、丙2000元。请问:该权利在民法上被称为:

选项 A、宅基地使用权
B、土地承包经营权
C、地役权
D、相邻关系

答案C

解析 地役权是指以他人土地供为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2)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便利的权利;(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本题中甲为了能快捷地到达自己承包的耕地。便要向乙和丙借道通过,并愿意为此支付2000元的费用,符合地役权的构成要件,因此该项权利是地役权,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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