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是:( )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是:( )
admin
2022-09-02
58
问题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是:( )
选项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予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答案
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ABC选项无效。根据该法第17条规定可见试用期条款是任意条款,缺少不会导致合同无效。D选项有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D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3/54)
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2010年·卷三·83题)
住所在M省甲县的旭日公司与住所在N省乙县的世新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为M省丙县,并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世新公司拟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但就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汗某住一起吃饭,遂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50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更换家具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未上诉。之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家具买卖合同无效。对乙公司的起诉,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方式?(2017年·卷三·
某公司与常某的劳动合同于2月1日届满,此前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服务期于12月1日届满。5月。由于常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服务期及违约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6月1日,某厂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因生产设备尚在安装调适,合同约定陈某于7月1日开始上班。陈某因病并经该厂批准,7月15日才报到上班。8月1日该厂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杨某为其妻王某购买了某款人身保险,该保险除可获得分红外,还约定若王某意外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20万元。关于该保险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先煎B.包煎C.另煎D.后下E.对服患者,男,60岁。半身不遂,患侧僵硬拘挛,头晕头痛,面赤耳鸣;舌红,苔薄黄,脉弦。中医辨证为肝阳上亢,治以天麻钩藤饮加减;药用天麻、钩藤、石决明、牛膝、桑寄生、栀子、黄芩、益母草、茯神、竹沥。执业药师发药时
下列有关合同解除的条件说法正确的是()
治疗血瘀时配用补气药,其理论依据是()
主动脉瓣狭窄不引起
28岁,女性,产后8个月,哺乳,厌食1周,妇科检查子宫软,如妊娠40天大小。行人工流产术中,探针探宫腔深度14cm,患者无明显腹痛,无阴道流血。应考虑
关于新产品开发的系统性设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预算控制的叙述错误的是()
公司何时赎回发行在外的债券?
下列描述中,错误的是()。
在数据库的三级模式结构中,描述数据库中全体数据的全局逻辑结构和特性的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