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某市集团公司的保安员(正式员工),2000年8月5日由于擅离职守造成公司部分财物被盗,公司经研究决定给与张某扣除该月奖金的处罚决定。张某遂产生报复念头,于是与8月6日晚,乘值夜班之机,将公司的生产用电变压器加以破坏,使得正常的生产受到了影响。次日公司

admin2009-01-15  27

问题 张某为某市集团公司的保安员(正式员工),2000年8月5日由于擅离职守造成公司部分财物被盗,公司经研究决定给与张某扣除该月奖金的处罚决定。张某遂产生报复念头,于是与8月6日晚,乘值夜班之机,将公司的生产用电变压器加以破坏,使得正常的生产受到了影响。次日公司发现后遂向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查明上述事实后,依法作出对张某拘留15日、罚款100元的治安行政处罚裁决。同时责令张某赔偿公司的部分损失。上述案例中属于行政法调整领域的行为有哪些?(   )

选项 A、集团公司对张某的扣除奖金的处罚决定
B、市公安机关作出对张某拘留15日
C、市公安机关作出的对张某100元的罚款
D、市公安机关责令张某赔偿集团公司的部分损失

答案2,4,8

解析 公司对其内部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如本案中集团公司对张某作出的扣除奖金的处罚行为不属于公共行政的范畴,也就不是行政法调整的领域。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的罚款、行政拘留以及责令赔偿损失等都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表现,属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故 BCD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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