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12-12-22
31
问题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房屋租赁中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作为共有人的乙和承租人的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故选项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u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量刑的有:
甲市居民赵某在前往乙市出差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丙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300元。赵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改为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赵某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张三和李四事前经过谋划,决定在村外50里的一个偏僻地段对过往的单身女性实施抢劫。不料在对其中一位妇女下手时,被其逃脱报警。在案件审查起诉后,张三委托了其哥哥张大作为其辩护人,而李四则委托了律师刘大作为其辩护人,则下列关于张大和刘大诉讼权利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17岁的方某与16岁的吴某都是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有一天方某掏出一把枪对吴某说,这是自己在其叔叔那儿偷来的。因为平时方某爱开玩笑,吴某认为这一回方某又在跟自己开玩笑,说:“这是玩具手枪吧。”于是二人争执开宋。后来吴某对方某说:“有本事你朝我脑袋上开一枪!
下面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张某、李某、姚某分别通过十字路口,张某步行,李某骑着自行车,姚某开着机动三轮车。在通过的时候红灯亮了,他们违反交通规则硬闯红灯,致使骑着摩托车通过的某年轻人躲闪不及,摔倒在地,造成死亡。他们的行为应该按照()处理。
男青年甲追求某女乙遭拒绝,于是甲心生嫉恨,找借口约乙到他家里,将乙关在房间达五天,并对乙进行殴打,致乙重伤。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甲在火车站帮助他人运送行李。一日,甲在帮乙运送行李时,因乙逃票,在出站口被盘问,甲遂乘乙不注意将行李提走。行李中有3000元现金,笔记本电脑一台,甲玩了几天,发现笔记本电脑中有丙公司的秘密资料,便将此资料打印出来,卖给与丙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丁公司。甲还在笔记
张某服刑前系某运输公司司机,二日开车行驶在某市上坡公路上,为避让一下坡、失控的客运大巴,而冲向路边大排档,造成一人重伤,客运大巴在冲下坡途中慢慢停下,未造成损害。某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张某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张某被交付执行。针对本
小刘为初中学生,现年15岁,在一次晚自习放学回家途中目睹了一起抢劫案发生的全过程。侦查人员在向小刘取证时,先向小刘介绍了一下受害人的陈述,告知小刘要如实作证,同时通知当时在现场的另外一个目击证人王先生到场,让小刘和王先生互相启发。整个取证过程中小刘的监护人
随机试题
完全随机设计与随机单位组设计相比较
两组数据作均数差别的t检验,其自由度为
以下节选的是《背影》一课的三个教学案例,请做简要评析。例一一、课内交流段落提纲回家奔丧——丧事毕,赴南京,父子同行;事虽忙,不放心,亲自送行南京送别——看行李,拣座位,再三叮咛;穿铁道,见背影,几度落泪北京
政策产生的结果包括最终结果和()。
审计报告属于()。
刑事诉讼法属于实体法。()
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Healingpowerfromtheyoung.[B]Aharmfulpracticeoutofhumanweakness.[C]Whoshouldtaketheburdenoflook
在Windows2000家族中,运行于客户端的通常是________。
A—proofofdeathH—releasecertificateB—bodilyharmI—copyrightlawC—keywitnessJ—sumofclaimD—rightofauthorK—housear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