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女和甲男于2002年4月结婚,并育有一女小甲。2003年5月,乙女在一次外出时遭遇车祸,变成植物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04年7月,甲男向法院起诉离婚。乙女的母亲作为乙女的法定代理人参与了诉讼。经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中

admin2021-12-19  41

问题 乙女和甲男于2002年4月结婚,并育有一女小甲。2003年5月,乙女在一次外出时遭遇车祸,变成植物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04年7月,甲男向法院起诉离婚。乙女的母亲作为乙女的法定代理人参与了诉讼。经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存折余额15万余元归乙女所有,房子归甲男所有,小甲由甲男抚养。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均未提起上诉。1年以后,乙女在母亲的精心照料下恢复了意识,她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存在错误,准备申请再审,则下列事项中,哪些事项不可以申请再审?

选项 A、乙女认为和甲男的感情尚未破裂,请求撤销离婚判决
B、乙女认为房子属两人共同购买的,乙女也为房子支付了大笔房款,此房子的归属应重新分配
C、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基金,现价10万元,在原审判决中并未处理
D、提出不同意乙母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故A项不得申请再审。根据《民诉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可知B项可以申请再审,C项不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D项的情形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范围,法院不得再审,D项不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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