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2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1年零6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dmin2013-12-28  30

问题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2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1年零6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选项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因未过2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注意除斥期间是法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本案中,首饰店用人造钻石冒充天然钻石,是欺诈行为。受欺诈方甲享有撤销权。《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自其知道受欺诈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1年。甲在超过除斥期间后要求行使撤销权,不能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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