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报社为追求发行量,在一篇有关某歌星乙的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同时指名道姓并登出甲的大幅照片,致使甲遭到许多媒体记者的围追堵截,长期不能上学。按照我国现有民法的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dmin2009-01-14  31

问题 某报社为追求发行量,在一篇有关某歌星乙的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同时指名道姓并登出甲的大幅照片,致使甲遭到许多媒体记者的围追堵截,长期不能上学。按照我国现有民法的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选项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D、侵害了甲的受教育权

答案2

解析 《民法通则》第98条至第105条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受教育权是宪法所列之公民权利,未为民法所囊括。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本题中,未成年人甲被该事件困扰,权利受到侵害是肯定的,但问题是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侵害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主要形式是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以及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C可以排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报社侵犯了甲的名誉权,因此B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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