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二第13题)

admin2015-05-08  24

问题 关于自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二第13题)

选项 A、军人在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成立战时自伤罪
B、帮助有责任能力成年人自伤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C、受益人唆使60周岁的被保险人自伤、骗取保险金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
D、父母故意不救助自伤的12周岁儿子而致其死亡的,视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者遗弃罪

答案C

解析 通常来说,自损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自损行为危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他人的利益,则可能构成犯罪。
    选项A是以自伤身体来逃避军事义务,法律是不允许的。所以,该行为成立战时自伤罪,选项A正确。
    选项B、C考的其实是同一个考点:帮助、教唆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自伤的是否成立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因为健康权是成年人可以自行放弃的权利。所以,成年人自伤并不是犯罪行为。那么,实行者都不构成犯罪,帮助、教唆行为就更不构成犯罪了。注意,生命权是不能放弃的。帮助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自杀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选项D考查的其实是不作为犯罪。由于孩子只有12周岁,所以即使他是自伤的,父母也有义务挽救他的生命,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由于刑法对生命实行绝对保护,如果是成年子女自伤,可能导致死亡的,父母故意不救助,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陷阱点拨:对于本题,考生的异议集中在选项B、C。很多考生认为自伤包括轻伤和重伤,而帮助、教唆他人重伤的构成犯罪。本题并没有强调“造成重伤”,所以考生的考虑重点应该放在“有责任能力的被害者”上面。
    本题的选项B、C还考了“共犯从属性”理论。根据该理论,共犯的行为是从属于正犯的行为的。如果正犯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则教唆者、帮助者也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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