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在国外留学一年,长期学业压力造成精神极度崩溃,回国后患上了夜游症。一日夜,住在学校的甲在睡梦中夜游,起身欲用利器击打同屋的乙,但把利器拿到半空中又放下,回到自己的床上,甲对此并不知晓,这一切被半夜起床喝水的丙看在眼里,丙与乙平日关系不好,所以事后对于甲的
甲在国外留学一年,长期学业压力造成精神极度崩溃,回国后患上了夜游症。一日夜,住在学校的甲在睡梦中夜游,起身欲用利器击打同屋的乙,但把利器拿到半空中又放下,回到自己的床上,甲对此并不知晓,这一切被半夜起床喝水的丙看在眼里,丙与乙平日关系不好,所以事后对于甲的
admin
2009-05-14
22
问题
甲在国外留学一年,长期学业压力造成精神极度崩溃,回国后患上了夜游症。一日夜,住在学校的甲在睡梦中夜游,起身欲用利器击打同屋的乙,但把利器拿到半空中又放下,回到自己的床上,甲对此并不知晓,这一切被半夜起床喝水的丙看在眼里,丙与乙平日关系不好,所以事后对于甲的行为丙没有声张。第二天,甲又夜游,并起身用利器击打同屋的乙,致其腿部损伤。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于乙遭受的损害应完全由甲承担过错责任
B、对于乙遭受的损害应由甲承担主要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C、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甲乙双方应承担公平责任
D、甲和丙构成共同侵权,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甲和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4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具体判断标准。所谓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民法根据民事法律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将其分为事件和行为。在本题中,甲由于患有夜游症而将同屋的乙击伤。所谓夜游症是指病人从睡梦中起床活动,每次发作持续数分钟或数十分钟,清醒后对发作经过不能回忆的一种现象:其有一定的遗传因素,与精神心理因素也密切相关,重大的精神创伤如亲人亡故、意外事故等往往可引起本症。但夜游症又不同于器质性精神障碍如痴呆或躯体性障碍如癫痫。因此,一般认为,夜游中进行的行为的性质跟人的死亡一样,属于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即事件。另一方面,对于甲给乙造成的损害,由于双方都没有过错,则应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处理。所谓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而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的责任。对此《民法通则》第1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因此,根据上文的法理分析,选项C“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甲乙双方应承担公平责任”是正确的,应该当选。如前所述的法律分析,乙遭受的损害是由事件引起的,对此致害人甲和被害人乙主观上都没有过错,因此,选项A认为“对于乙遭受的损害应完全由甲承担过错责任”是错误的,不应当选。在甲夜游致乙损害的事件中,丙作为同屋人事先已经知道甲行为的危险性,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说明,其做法违背了道德上的义务。但从法理上讲,丙在致损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所以选项B“对于乙遭受的损害应由甲承担主要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是没有根据的。另外,所谓共同侵权是指数人分别实施的行为直接结合或间接结合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侵权样态。在本题中,乙所遭受的损害完全是由甲夜游所致,丙对已知的甲行为危险性的事实没有法律上告知的义务,二者不成立共同侵权,所以选项D认为“甲和丙构成共同侵权,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甲和丙应承担连带责任”也是错误的,不应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4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
甲因病住进A医院,由医生乙实施了手术。但手术后,甲腹部一直疼痛不止。到B医院检查发现体内有异物,再次开刀手术。取出了上次手术遗留的针头。甲向A医院请求赔偿,A医院以手术前甲已在手术书上签字,同意“任何责任事故,医院均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赔偿。问:甲应向谁要
法与宗教的关系。
法律行为的确认
有人说,法的实现与法的实施是同义语的重复。你认为这种看法对不对?理由是什么?
简述法的生成的概念和特征。
论述程序的一般价值。
代位追索权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李大妈经常受到儿媳丁的辱骂,李大妈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
某市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名执法人员身着便装进入一个体食品店,在未向店主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店厨房进行检查。检查后认为该店卫生不达标,口头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要求店主当场缴纳罚款。店主向执法人员询问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执法人员说
随机试题
[2010年第43题]关于地下连续墙施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要求,不属于职业安全健康记录管理要求的是()。
无粘结预应力筋铺设时的正确方法是()就位并固定牢靠。
按照权证行权所买卖的标的股票来源不同,可将权证分为()。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中央预算应当由特定主体审查和批准,该特定主体是()。
Themassmediaisabigpartofourculture,yetitcanalsobeahelper,adviserandteachertoouryounggeneration.Themassme
社会管理职能,是指警察运用行政管理的手段,维护一定社会制度下的社会秩序。()
对样本平均数进行双尾假设检验,在α=0.10K平上拒绝了虚无假设。如果用相同数据计算总体均值1一α=0.90的置信区间,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牙面与外物机械摩擦产生的牙体磨耗称()。
设f(x)在[a,b]上连续,在(a,b)内可导,且f’+(a)f’-(b)<0.证明:存在ξ∈(a,b),使得f’(ξ)=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