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79题)
关于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79题)
admin
2017-03-14
38
问题
关于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79题)
选项
A、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
A,B,D
解析
为了保证诉讼的公正性,案件的开庭审理通常情况下必须在双方当事人的参加下进行,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原则上也应当是在当事人双方参加了开庭审理,对证据进行了质证的基础E才可以作出。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到庭之后来经法庭的许可中途退庭,这势必影响到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和人民法院的权威以及法律的严肃性。因此为了维持法庭秩序,保证开庭审理的正常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设立了缺席判决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撤诉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导致本案的诉讼程序的完结,但是在被告之前已经提出反诉的情况下,反诉应当继续进行,因为原告只能处分自己的起诉权,而不能处分被告反诉权,故A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B项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不到庭,为了切实维护离婚案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该条规定,法院应该缺席判决,因此该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62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所谓“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也就是意味着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所以D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蔓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C项是错误的。但是如果换一种说法,即由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回参加之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如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则就参加之诉而言,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要注意两者的区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g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基斯乐玩具有限公司在组织筹备阶段,由出资人共同协商推荐董事候选人,出资人聘任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名单时,提出候选人中只有部分人能担任董事,他是谁?
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去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星海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下列人民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的合法措施有:
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对于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某律师的下列观点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甲村与乙村相邻。1980年,为保证甲村A种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元钱,乙村则同意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30米的范围内不种植B种经济作物,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此后多年,双方均照约定行事。1995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地
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在下列哪些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支付价款或报酬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法对对方财产行使留置权?()
随机试题
国际标准代号为(ISO),我国国家标准代号为(GB)。()
有7名专家,第二轮德尔菲预测的结果分别是4.5、4.6、4.7、4.7、4.6、4.9、4.6,它们的中位数是()
衍生金融工具中,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达成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交割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交易合约是()
阴道修补术后的护理要点,描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引进设备合同主要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
建筑物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而造成的价值损失,属于()折旧。
作为一种常用的课程教学方法,讲授法的主要局限在于()。
(15)设3阶矩阵A的特征值为2,-2,1,B=A2-A+E,其中E为3阶单位矩阵.则行列式|B|=_______.
Ourape-menforefathershadnoobviousnaturalweaponsinthestrugglefor【C1】______intheopen.Theyhadneitherthepowerfult
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nessaycommentingonthesaying"Learningisadailyexperienceandalif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