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标榜结束“训政”,实行“宪政”所制定的法律文件是:( )

admin2018-09-12  28

问题 国民政府标榜结束“训政”,实行“宪政”所制定的法律文件是:(    )

选项 A、《国民政府组织法》
B、1936年5月5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C、1947年1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
D、“双十协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宪法的相关内容。全面抗战爆发前的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标榜要结束“训政”,实行“宪政”。因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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