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37题)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37题)
admin
2017-03-09
20
问题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37题)
选项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本题有一定的难度。很显然,本案中,丙是参加到乙与丁的诉讼中去,其与丁并没有共同的或同种类的诉讼标的,所以丙与丁并不是共同原告,AB选项都是错误的。对于乙与丁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丙是具有独立的请求权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l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所以,丙的诉讼地位应该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区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关键是看该第三人对本诉讼当事人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无独立的请求权。只要掌握了这个标准,做类似的题目应该不成问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T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9—卷三—71,多)
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卷三—25,单)
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三—25,单)
甲婚后经常被其丈夫乙打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
某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星空》正式播出前,邻省的某音像公司制作了盗版光盘。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音像公司所在地的某区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立案后,请求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根本不是盗版,故继续生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所参加的诉讼中,对立面有()。
甲于2006年10月9日为其岳父(已征得同意)办理了一份人身保险,受益人是甲之二子乙(被保险人之孙,不满10岁),甲每月从工资中扣交保险费。2007年2月3日,甲与其妻子丙离婚,其长子丁(16岁)由甲抚养,二子由丙抚养。离婚后,甲按期交纳保费。之后,甲与戊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仿生是高科技的代名词,它是指运用尖端的科学技术,来模仿生物的各种官能感觉和思维判断功能,更加有效地为人类服务。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仿生发明创造的是()。
耳硬化患者的声导抗测试的鼓室图多为
真核基因组结构特点不包括
下列哪个不是脑梗死rCBF的影像特点
幽门螺杆菌对下列哪种药物不敏感
基金收益率与基准组合收益率之间的差异收益率的标准差,通常被称为()。
一名外国游客水土不服,导游员小王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其中()是不妥的。
下列属于文化景观遗产的是()。
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职能部门,客体是运输业者。()
(94年)设A是m×n矩阵,C是n阶可逆矩阵,矩阵A的秩为r,矩阵B=AC的秩为r1,则【】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