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09—卷三—71,多)

admin2014-02-21  31

问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09—卷三—71,多)   

选项 A、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   
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享有更多的意思自治   
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D、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的类型,重点需要掌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而非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人合为主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为主的公司,其中的上市公司最具资合性,故A项正确;但是请注意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式的公司,其内部关系的调整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强调意思自治,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开放式公司,其内部关系的调整经常会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更强调对其的监管,故B项错误。
《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知,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而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设立公司时须足额缴纳,故C项错误。   
该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规定在理论上称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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