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四人与所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均未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四人所在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是( )。

admin2023-02-08  49

问题 下列四人与所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均未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四人所在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是(          )。

选项 A、赵某,所在公司认为其能力有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也觉得工作没什么意思。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B、钱某,因技术出众收到其他公司的高薪邀约,于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C、孙某,劳动合同到期前,所在公司决定按照现有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其续订劳动合同,但孙某要求提高待遇,双方未达成一致,合同按期终止
D、李某,依法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答案A

解析 (考点: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36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选项A正确。选项B中,钱某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履行了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公司的义务,公司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选项C属于劳动合同按期终止的情形,选项D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公司都无需向孙某和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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