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
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
admin
2013-09-05
30
问题
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担任Y公司的副总经理,并持有Y公司20%股份,而且Y公司新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K公司以Y公司和邓某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请回答以下问题。
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卷一/2011年第96题)
选项
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
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
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
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
答案
A,B
解析
本题中邓某违反与K公司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本质上属于违约行为,《劳动合同法》第23条也明确规定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基于这一行为K公司与邓某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邓某终止劳动合同后侵害了K公司的商业秘密,这一行为本质上属于侵权,Y公司使用K公司的配方,该行为亦属于侵犯K公司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
对于K公司来说,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可以选择要求邓某由于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承担《劳动合同法》上的责任,K公司如果做此选择,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K公司也可以选择同时要求邓某和Y公司由于侵犯商业秘密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侵权诉讼,不需也不能先申请劳动仲裁。基于法律关系的竞合,K公司享有选择权,所以B选项正确。本题中K公司选择要求邓某和Y公刮承担侵权责任,邓某要求先劳动仲裁的主张当然不能支持,所以D选项错误。至于“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没有任何根据,所以C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E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四)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
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
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据前述两公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区人民医院计划建设门诊大楼,遂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过审查,作出准予施工许可。在该大楼施工过程中,市政府发现该人民医院尚未办理该大楼用地的批准手续,欲撤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施工许可,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急性肠梗阻最主要的体征为
在对并购对象进行选择时,无需律师的参与。()
下列选项中,属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立案追诉标准的有()。I.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Ⅱ.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Ⅲ.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Ⅳ.发行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下列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我国上市公司不得用于支付股利的权益资金是()。
旅游接待计划是组团社委托各地方接待社组织落实旅游团活动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是()。
中国工人阶级开始以独立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是在()
在选项______中,①代表的技术用于决策分析;②代表的技术用于从数据库中发现知识对决策进行支持;①和②的结合为决策支持系统(DSS)开辟了新方向,它们也是③代表的技术的主要组成。A.①数据挖掘、②数据仓库、③商业智能B.①数据仓库、②数据挖掘、③商业
DaylightSavingTimebeginsonMonday,April3,2005.PeopleinmostpartsoftheUnitedStateswillturntheirclocksaheado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