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9-19
26
问题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刑法》第191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答案
A,B,C
解析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中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指的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恐怖组织实施的全部犯罪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因此也包括侵犯财产犯罪的所得。A选项说法正确。将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贪污犯罪所得,仍然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不影响洗钱罪“明知”的认定,依然成立洗钱罪。B选项说法正确。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或者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C选项说法正确。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单位贷款诈骗的事实已经确认,即属于洗钱罪上游犯罪中的金融诈骗犯罪,即使因某种原因需要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d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采用的是以()为主,兼采其他原则。
下列行为中,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甲委托乙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事宜,并称因听说另外有人已经准备就同一发明申请专利,为了赶在他人之前申请专利,让乙尽快办理。乙在接受任务后,却因病住院,不能完成委托事务,又联系不上甲,只好委托给丙办理。由于丙并不了解专利申请的相关事宜,申请文件未能及时准备,致使他
甲将一个音响抵押给了乙,办理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丙发现音响有质量问题,拿到戊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被戊留置,戊又将此音响质押给不知情的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罪数形态中,继续犯与状态犯区别的关键是()。
某汽车运输公司工人赵某,因对公司经理不满,遂指使常与其喝酒的孙某将本公司的一辆接送职工通勤的面包车炸毁。赵某构成()。
下列犯罪中属于必要共同犯罪的是()。
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该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正确理解有()。
简述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的儿子张小某将货物交付给李某。张小某在送货途中与刘某驾驶的卡车相撞,货物损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给定资料: 1.联合国粮农组织和经合组织联合发布的《2013—2022年农业展望》指出:“在经济快速增长和资源有限的制约下,中国的粮食供应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依靠全球农业市场是一种方法。但要满足每年超过6亿吨的粮食需求,中国必须维持主要粮食作物的自给率。
合并协议由A公司的董事会做出,是否合法?为什么?C、D两公司要求B公司偿还债务的要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下列公式中,不正确的是()。
法律文化的严谨性在于法律教人们透过社会现象看问题本质。()
在各种利率并存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是()。
某患者在:BRMS“敌意/破坏行为”项目上得分是2分,其表现是()。
要想精神健康,人必须自尊。人们要保持自尊必须通过不断赢得他们尊重的其他人的尊重,他们要赢得这种尊重只有通过道德地对待这些人。下列哪个结论可以从上文推出?
1923年纳粹党魁希特勒发动了“啤酒馆暴动”,对此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荷叶为多年水生草本植物莲的叶片,其化学成分主要有荷叶碱、柠檬酸、苹果酸、葡萄糖酸、草酸、琥珀酸及其他抗有丝分裂作用的碱性成分。荷叶含有多种生物碱及黄酮甙类、荷叶甙等成分,能有效降低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对高血脂症和肥胖病人有良效。荷叶的浸剂和煎剂更可扩张血管,
借助专家评审等技术,对项目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进行风险级别划分属于()过程的技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