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事宜,并称因听说另外有人已经准备就同一发明申请专利,为了赶在他人之前申请专利,让乙尽快办理。乙在接受任务后,却因病住院,不能完成委托事务,又联系不上甲,只好委托给丙办理。由于丙并不了解专利申请的相关事宜,申请文件未能及时准备,致使他

admin2014-08-14  35

问题 甲委托乙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事宜,并称因听说另外有人已经准备就同一发明申请专利,为了赶在他人之前申请专利,让乙尽快办理。乙在接受任务后,却因病住院,不能完成委托事务,又联系不上甲,只好委托给丙办理。由于丙并不了解专利申请的相关事宜,申请文件未能及时准备,致使他人先向专利局申请了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采取申请优先的原则,甲无权再申请专利。甲听说后,以乙没有征得其同意,擅自转托他人,致使未能申请专利为由,要求乙承担法律责任。
请问:
(1)甲能否将申请专利的事务委托他人代理,为什么?
(2)乙能否转委托,为什么?
(3)乙对转委托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4)丙是谁的代理人?
(5)甲能否以乙擅自转委托为由,要求乙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能,甲应以什么理由要求
乙承担法律责任?

选项

答案(1)可以。因为代理可以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为其他法律部门确认的法律行为,包括申请专利的行为。 (2)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委托的,不论被代理人是否同意,均依法产生转委托的法律效力。 (3)乙仅就复代理人的选任及对复代理人的指示承担责任。在本案中,由于乙选任不当,造成了甲的损失,乙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4)甲的代理人。 (5)不能。甲应以乙对复代理人的选任不当为由而要求乙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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