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嘎f1些是正确的?(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嘎f1些是正确的?(
admin
2014-04-28
33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嘎f1些是正确的?(2010—卷三—57,多)
选项
A、2008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B、2008年10月15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C、2008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D、2008年10月15日后丁的保证债务继续有效
答案
A,B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让与有效成立后,在让与人、受让人、债务人之间会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债权让与协议的当事人,只有债权人(让与人)与受让人,债务人并没有参与订立,其非此合同的当事人。所以,当债权让与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该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即产生债权移转之效力。是否通知并不是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通知不应当影响债权人和受让人债权让与协议的成立,即一旦当事人之间达成债权让与协议,则该协议在当事之人间发生效力。但该债权让与协议毕竟会涉及债务人,因此,应当通知债务人,非经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生效力。本题中,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此时,债权让与的效力即在乙丙之间生效,故A项正确。同月15日,将债权让与的事实通知了甲,此时,该债权让与的效力始对债务人甲生效,故B项正确。
该法第83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该法条立法目的在于,在互负债权债务关系下,当后到期的债权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先到期的债权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可以向后到期的债权人行使抵销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发生债权转让时,赋予先到期的债权人向后到期债权受让人行使抵销权自然无可厚非。由于该法条是专门用于保护先到期债权人的,因此,该法条规定的抵销权的行使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必须是后到期的债权人转让债权,而由先到期的债权人行使抵销权;而在先到期的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情况下,后到期的债权人是无权行使抵销权的。据此,乙将债权转让给丙之后,甲原可向乙主张的抵销同样可以向丙主张,但其前提是,提出抵销的债权必须“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在本题中,甲对乙的债权至2009年1月1日方才到期,其在2008年10月15日的时候尚不能提出抵销,故C项错误。
由于丁提供保证的时候明确约定“仅对债权人乙提供保证”,现乙的债权转让给丙,据《担保法》第22条规定,丁的保证债务不再发生效力。《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就是属于另有约定的情形,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w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北京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不能准许?()
音乐剧作家甲乙是好友,乙曾赴新疆采录当地民间传说和民谣曲调。甲以乙采录的民谣曲调为基础,又根据采集的民间传说,写成了音乐剧《楼兰传说》。甲在编剧过程中,曾多次借用乙采录编辑而成的民谣录音磁带,后为使用方便,遂自行复制了一套。该剧完成时,正逢甲的女友丙生日,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公民郑某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屋为被执行人王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张某也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遂作出暂缓6个月执行的裁定。6个月以后王某仍然不履行义务,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现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进行交涉。乙对于此事可采取的正确作法有哪些?
乙在一次滑坡灾难中与唯一的11岁女儿丙失散,三个月后,乙的朋友甲在街上看到丙,惊喜万分,就将丙带回家,并马上致电已经搬到另一个城市的乙,乙答应连夜赶来,但因公务缠身,第三天才到。在这期间,甲带丙到商场买用品,途中丙口渴,甲让丙站在原处,自己到对面买水,回来
随机试题
A.脾胃失和,纳化失健B.脾胃虚损,积滞内停C.脾胃虚衰,精血不足D.脾胃阴虚,津液消亡E.脾胃阳虚,运化无力干疳的主要病机是()
关于渗漉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制药厂在组织参观乙制药厂实验室时,甲厂一名技术人员暗中提取了实验室中的一种溶液样品。回到甲厂后,该技术人员与他人一起分析了溶液的成分,得出了乙厂新开发的一种药品的配方,甲厂迅速根据此配方推出了一种新药。乙厂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药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
会计人员整天和钱打交道,经常会受到钱财的诱惑,没有“理万金分文不沾”的道德晶质和高尚情操是不行的。它体现了会计人员必须具有()的职业道德。
依法收贷的对象是()。
请认真阅读下文,并按要求作答。月光曲两百多年前,德国有个音乐家叫贝多芬,他谱写了许多著名的乐曲。其中有一首著名的钢琴曲叫《月光曲》,传说是这样谱成的。有一年秋
淀粉水解的产物是()。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行使。
报刊室里新进了43本杂志要分给7个部门,如果每个部门得到的数量均不相同,那么得到杂志数量最多的部门至少要分()本。
ItiscommonlybelievedintheUnitedStatesthatschooliswherepeoplegotogetaneducation.Nevertheless,ithasbeensai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