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汽车修配厂厂房漏雨,遂商请房地产维修中心维修,双方商定维修费用为3000元。房地产维修中心派了几个工人携带维修工具前来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工人先将拆下来的建材运到地面堆放,但汽车修配厂监工为了尽早完成维修工作,让维修工人将拆下来的建材放在厂房顶边沿
某市汽车修配厂厂房漏雨,遂商请房地产维修中心维修,双方商定维修费用为3000元。房地产维修中心派了几个工人携带维修工具前来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工人先将拆下来的建材运到地面堆放,但汽车修配厂监工为了尽早完成维修工作,让维修工人将拆下来的建材放在厂房顶边沿
admin
2014-04-28
30
问题
某市汽车修配厂厂房漏雨,遂商请房地产维修中心维修,双方商定维修费用为3000元。房地产维修中心派了几个工人携带维修工具前来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工人先将拆下来的建材运到地面堆放,但汽车修配厂监工为了尽早完成维修工作,让维修工人将拆下来的建材放在厂房顶边沿上,嗣后,厂房边沿的檐板断裂,堆放的建材从房上掉下来,将从房下经过的李某砸伤,经过抢救治疗,李某成为植物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汽修厂和房地产公司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
B、维修工人应该对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应该由房地产公司单独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D、汽修厂应该对其指示过失对李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答案
A,D
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规定了定作人指示过失的侵权责任。本案中,汽修厂和房地产公司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因而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定作人汽修厂不承担责任,但由于它作出了错误的指示,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因而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A、D两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t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经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该异议不成立,黄河公司对该裁定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如果经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该异议成立,蓝天公司对该裁定不服,向渔阳区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蓝天公司诉大地公司赔偿一案,经天路市渔阳区法院审理,判决大地公司赔偿蓝天公司损失50万元。判决生效后,大地公司拒不执行,蓝天公司向渔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为大地公司账户中没钱,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三辆轿车。黄河公司得知查封信息后,向执行法
美尚服装加工厂(合伙企业)破产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人的可执行财产,共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5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万元,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债务16万元,欠缴税款6万元。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为10万元,赵某欠甲10万元,甲欠合伙企业货款28万元,合伙企业欠乙30万元,现合伙企业、甲、乙都各自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以上当事人主张债权时提出的下列主张,其中应当支持的有: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甲企业将其设备和将出产的一批汽车抵押给了乙银行,双方办理了登记,但汽车出产后,甲将其中的4辆汽车做出了如下处置:第一辆汽车卖给了丙,丙已经提货并付款;将第二辆汽车卖给了丁,丁已提货但未付款;将第三辆汽车质押给了戊;将第四辆汽车抵押给了庚,但未办理登记。乙银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则关于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而双方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其风险责任由()。
以下各项中的请求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清偿的是:()
随机试题
其他各种剩余价值具体形式的基础是()
哮喘穴位贴敷法一般选取的穴位是
弓形虫滋养体是
女性,30岁。右前臂骨折石膏绷带固定。患者石膏绷带固定后护理,嘱咐患者不妥的一项是()。
商业的集聚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它的互补性。()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千百年来,服装的功能和价值无外乎实用性和美观性两大范畴。然而,科技的__________将赋予服装更多的属性。在不久的将来,你打开衣柜,里面有可以播放音乐的外套,可以测量脉搏和血压的运动衣、带有保暖功能的袜子,甚至有一双可以识别你情绪的手套。这并不是___
某公司甲、乙和丙三个销售部在2014年的销售额分别占公司总销售额的40%、35%和25%,其在2015年的销售额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0%、300万元和16%,而总销售额增长了1800万元。问甲销售部的销售额比上年增长的数量比丙销售部高多少万元?
Harry’sHireCompanyExampleHirefor:birthdaypartyEquipmentHire:Dayanddateofevent:【L1】________NovemberNumber
Intheopeningmatchofsoccer’sWorldCupFriday,GermanmidfielderTorstenFlings【S1】______anamazinggoalfrom40yards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