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20题,单选)

admin2017-11-28  39

问题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20题,单选)

选项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C

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条第1款,全国人大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注意是“推选”,而非“选举产生”,故选项A错误。根据该法第10条,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据此,1个代表团即可提案,而非“两个代表团以上”,故选项B错误。
    根据该法第15条,全国人大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故选项C正确。另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39条,全国人大主席团也可提出罢免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6条,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注意“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中的“或者”二字,而非“和”,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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