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选项组合中,哪些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但却因为是权利主体而具备原告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①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合作各方 ②中外合资企业之中的合资各方 ③被注销、分立的非国有企业 ④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 ⑤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东大会 ⑥股份制

admin2016-04-18  31

问题 以下选项组合中,哪些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但却因为是权利主体而具备原告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①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合作各方
②中外合资企业之中的合资各方  
③被注销、分立的非国有企业
④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
⑤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东大会
⑥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

选项 A、③④⑥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 《行诉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第18条规定:“股份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但是,其中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并不具有原告资格,只是被法律允许代为行使企业的起诉权而已,故D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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