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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汪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量刑时考虑到汪某有积极退赃和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获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曾盗窃价值约6000余元的财物。对汪某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汪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量刑时考虑到汪某有积极退赃和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获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曾盗窃价值约6000余元的财物。对汪某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9-06
43
问题
汪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量刑时考虑到汪某有积极退赃和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获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曾盗窃价值约6000余元的财物。对汪某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对前罪与后罪从重处罚后再数罪并罚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缓刑期间再犯新罪的处理。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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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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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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