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新化建筑公司为该市益壮饮料厂承建厂房,约定工程造价90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益壮饮料厂向新化建筑公司支付800万元,剩余100万元未付。新化建筑公司为此诉至法院,一审判决饮料厂败诉,饮料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饮料厂提起反诉,称新化建筑公司在
某市新化建筑公司为该市益壮饮料厂承建厂房,约定工程造价90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益壮饮料厂向新化建筑公司支付800万元,剩余100万元未付。新化建筑公司为此诉至法院,一审判决饮料厂败诉,饮料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饮料厂提起反诉,称新化建筑公司在
admin
2022-03-15
36
问题
某市新化建筑公司为该市益壮饮料厂承建厂房,约定工程造价90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益壮饮料厂向新化建筑公司支付800万元,剩余100万元未付。新化建筑公司为此诉至法院,一审判决饮料厂败诉,饮料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饮料厂提起反诉,称新化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曾向饮料厂借用了80万块砖用于其他工程,要求新化建筑公司返还80万块砖钱。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该反诉?( )
选项
A、二审法院应对反诉作出判决
B、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C、二审法院应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D、二审法院应驳回反诉
答案
2
解析
本题涉及二审法院对反诉的处理问题。依据《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和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本题选项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i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2009年卷三78题)
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潘某一家外出,嘱托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潘某家被盗财物价值近5000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33题)
吉达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其已获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嘉豪公司资本雄厚,看中了该地块的潜在市场价值,经过细致财务分析后,拟在证券市场上对吉达公司进行收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75题)
2005年10月5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年底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乙签发一张面额8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甲以支付房款。一星期后,甲提示银行付款。2006年1月中旬,甲到银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但此时甲尚未将房屋登记过户给乙。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30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
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乙的质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80万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280万元本金,另支付利息5万元。为保证协议履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送达
随机试题
老年男性,65岁,既往有胆囊结石病史,因上腹痛4小时由家属送诊,查体:意识淡漠,血压90/50mmHg,右上腹部肌紧张此时最恰当的治疗措施是
男,45岁。主诉刷牙时牙龈出血,口腔有异味,双侧后牙及下前牙轻度松动,伴有咬合痛如果拟诊断为成人型牙周炎,主要致病菌是
治疗小儿衣原体肺炎首选的抗生素是()。
(2011)某双端输入、单端输出的差分放大电路的差模电压放大倍数为200,当两个输入端并接u1=1V的输入电压时,输出电压△uO=100mV。那么,该电路的共模电压放大倍数和共模抑制比分别为()。
银行职员王某发现几位同事在与客户合谋骗贷.王某应当()。
一般而言,与短期融资券和短期借款相比,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点有()。
自行车是初中物理教材中多次出现过的物理知识应用的典型事例。例如,在摩擦力一节中,可分析得:紧蹬自行车前进时,后轮受到的摩擦力方向向前,是自行车前进的动力,前轮受到的摩擦力方向向后,是自行车前进的阻力;自行车靠惯性前进时,前后轮受到的摩擦力方向均向后,这两个
下列不属于教育法律责任种类的是()
近年来,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证明要求,例如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你没犯过罪”“证明你没结过婚"等。对此。你怎么看?
MeredithJoneswasaschoolteacher,passionate,fluent,somethingofascholar,roughlygentle,ofremarkablevitalityandafra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