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7-03-07
28
问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
D
解析
介入因素能否中断前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因果关系这个知识点重点考查的内容。本题集中考查了介入被害人的行为的情形。
在行为人的行为介入了第三者或被害人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由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时,应当综合考虑:
(1)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则因果关系不中断;反之则中断。选项C即可从此角度判断。“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所以,丙的高度危险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就不能中断。
(2)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如果介入情况不异常,是前行为通常甚至必然会导致的行为,因果关系就不中断,反之则中断。例如,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乙身受重伤。乙前往医院途中,被丙驾驶的汽车撞死。此时,介入的丙的行为很异常(有同学可能说,被车撞死不异常。请问,每天在马路上走的有多少人,被车撞死的有多少人),而且由丙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乙的死亡,所以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被中断,不再承认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我们可以把介人情况的异常性大小分为四个等级:前行为必然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通常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很少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与介入情况无关。从前至后,这四个等级对禁止溯及至前行为所起的作用依次递增。所谓“禁止溯及至前行为”即因果关系中断。
本题中,选项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甲这种行为通常都会导致被害人的灭火行为,所以“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就是前行为通常会导致的结果,介入情况不异常,所以因果关系不能中断。
选项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如果被害人住宅内有婴儿,乙这种行为通常(甚至必然)会导致“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而被烧死)”,所以因果关系也不能中断。
选项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这种行为通常并不会导致“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此时就属于“前行为很少导致介入情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是被害人自己的异常的决定性行为。被害人死亡是被害人“自主且有意识的行为”导致的。因此丁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故。本题只有选项D正确。
(3)介人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如果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因果关系就中断;反之则不中断。例如,A以杀人故意对B实施暴力,导致B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B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C存在轻微的过失,未能挽救B的生命。由于A的行为导致死亡结果的危险性大,而介入情况(轻微过失)对死亡结果发生的作用小,故应认定A的行为与B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介入因素是否属于行为人的管辖范围。被害人虽然介入了不适当的或者异常的行为,但是如果该异常行为是属于行为人的管辖范围之内的行为,仍然能够肯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在深水池与浅水池没有明显区分的游泳池中,教练员没有履行职责,不会游泳的练习者进入深水池溺死的,教练员的行为与练习者的死亡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参见张明楷《刑法学》(第4版),第186页)。
对这四方面的因素要综合考虑,片面的考虑可能得出不合理的结论。例如,选项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如果仅仅考虑介入因素所起的作用大小,会认为由于被害人是被后面的车轧死的,介入因素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因此因果关系中断。但是,如果同时考虑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大小,就会发现:虽然介入因素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但是这一介入因素是行为人的行为通常乃至必然会导致的。因此,应当肯定丙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a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的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刑事第二审的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赵某及其好友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成年后加入了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同城公司,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一行人生活陷入困境。请回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现代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让人们的日常生活日新月异,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还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非常深刻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做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提起诉讼。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白某的外甥张某(19岁)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被名牌大学录取。白某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作为奖励赠送给了张某。白某与张某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①调整性法律关系;②保护性法律关系;③纵向法律关系;④横向法律关系;⑤单向法律关系;⑥双向法律关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下列选项中的哪些机关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在下列选项中:①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②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③决定全国和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紧急状态;④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67岁。既往高血压20多年,不规则治疗,近来症状加重,头昏、心悸,测血压165/104mmHg,临床申请超声心动图检查。问题1:不可能出现的超声表现是
关于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时限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保险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是()。
儿童个性形成的开始时期是()。
不仅是知觉,任何其他一个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从认知到情绪情感以至个性都离不开记忆的参与。记忆将人的心理活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联成一个整体,使心理发展、知识积累和个性形成得以实现。这段话的中心意思是()。
(四川2008—1)
Whichofthefollowingwouldbethebesttitleforthetext?Theword"connoisseurs"(Paragraph1)mostprobablymeans
—IwonderifIcouldpossiblyuseyourcarfortonight?—______.I’mnotusingitanyho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