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及其好友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成年后加入了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同城公司,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一行人生活陷入困境。 请回

admin2015-09-16  37

问题 赵某及其好友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成年后加入了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同城公司,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一行人生活陷入困境。
    请回答以下问题。
经调查,同城公司一直没有与赵某一行人签订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视为同城公司已经与赵某一行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同城公司应当向赵某一行人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C、赵某一行人可以随时解除该劳动合同
D、同城公司应当向赵某一行人支付相对于赵某的等人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A项正确。该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故B正确。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此可知,D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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