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取得一张四通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长宁区工商银行。小张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报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admin2013-12-28  37

问题 小张取得一张四通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长宁区工商银行。小张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报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小张应当向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本案公示催告的期间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0日,因此期间违法
C、本案中小张应在催告期间届满后1个月内向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D、本案中法院不等当事人申请,自行作出除权判决的做法是错误的

答案A,C,D

解析 公示催告程序的管辖法院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因此A选项正确。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目,因此B选项错误。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因此C、D两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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