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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关于规章制定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规章制定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1-15
25
问题
下列关于规章制定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联合制定规章也可以由一个部门单独制定规章
B、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C、所有规章必须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D、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确定规章由其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其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8条规定,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A选项错误。该条例第9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应当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报请立项。B选项错误。该条例第32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C选项错误。该条例第1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确定规章由其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其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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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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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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