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

admin2023-02-22  16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1 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1 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双方的工程价款结算按照8 000万元计算

答案A,B,C

解析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据此,本题表述中,当事人对垫资的性质和利息均未约定,按照工程欠款处理,且原则上不支付垫资利息。可见,A项表述正确。当事人约定有支付工程价款时间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据此,本题表述中,当事人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且建设工程已于7月1日交付,发包人应当同时支付工程价款,否则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可见,B项表述正确。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据此,本题表述中,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了“阴阳合同”,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而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 000万元,应当按照备案合同价款(即1亿元)结算。可见,C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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