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绿化化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气含大量化学物质,对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附近居民遂联合起来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绿化化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气含大量化学物质,对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附近居民遂联合起来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1-11-07
23
问题
绿化化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气含大量化学物质,对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附近居民遂联合起来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
D、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A厂签订和解协议
答案
B
解析
A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错误不选;《民诉意见》第6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由此B答案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因此,CD项错误,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g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2008年年初拟订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
简述我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特点。
2010年5月31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甲县公安机关拘留,后被批准执行逮捕。同年7月31日,甲县人民检察院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甲县人民法院于8月2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李某不服,提出上诉。问:如果被害
简述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李某,男,40岁,已婚。李某长期与孙某通奸,为达到与孙某结婚的目的,李某经常殴打其妻张某,张某不堪忍受,喝药自杀。李某与张某17岁的儿子李力,委托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法院控告父亲李某虐待母亲张某,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
李某因抢劫罪于2001年被A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判决生效后,李某被送交市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李某表现良好,监狱遂于2003年自行决定对其减刑2年。2004年李某越狱逃跑,流窜到B市,并在实施盗窃犯罪时被B市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李某被B市公安机
论刑事诉讼法的价值。
材料一:天惟时求民主。材料二: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材料三:人民主权是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材料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问题:请运用宪法有关知识对以上四则材料进行评论。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两公司于2013年12月在北京市西城区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钢材,交货地点在北京市丰台区,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即“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
随机试题
A.肺司呼吸失常B.脾主运化失常C.肾主藏精失常D.心主血脉失常E.肝主疏泄失常患者,男,50岁。胸痛连背,背痛彻胸,气短,劳则尤甚;舌紫暗,脉沉涩。基于五脏的生理功能分析,其病变属于
下列关于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说法正确的有()
Oneofthemostimportantfeaturesthatdistinguishesreadingfromlisteningisthenatureoftheaudience.【C1】______thewriter
甲亢患者术前准备不宜使用阿托品的目的是
治疗气虚发热的最佳选方是()治疗血虚发热的最佳选方是()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检测方法确认,描述不正确的是()。
自有资金资本化率通常为未来第一年的税前现金流量与自有资金额的比率,可以由可比实例房地产的税前现金流量除以自有资金金额得到。()[2006年考题]
()不属于有价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所有抽象行政行为都不能申请复议。()
宏命令RunSQL的功能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