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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论刑事诉讼法的价值。
论刑事诉讼法的价值。
admin
2017-05-25
29
问题
论刑事诉讼法的价值。
选项
答案
刑事诉讼法的价值,指的是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够满足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的特定需要而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所具有的效用和意义,主要包括功利价值和独立价值两个方面: (一)刑事诉讼法的功利价值 刑事诉讼法的功利价值,又称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是指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在能否形成好的裁判结果方面所具有的价值。如果刑事诉讼法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刑事实体法所追求的实体正义、秩序、安全等价值目标的实现,我们就认为它能够产生好的裁判结果或者具备产生好结果的能力,因而具有良好的功利价值。 刑事诉讼法的功利价值,实际上隐含着刑事实体法对刑事诉讼法的绝对优势地位,刑事诉讼法只是保障刑事实体法实现的一种工具或者手段。因此,如果刑事诉讼法仅仅具有功利价值,那么刑事诉讼很容易被视为一种治理国家、控制犯罪的工具,司法实践中也会出现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难以得到很好地保障,人民也会因诉讼过程的不公正而对裁判结果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司法的权威及法律信仰。 (二)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又称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价值,是指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在评价和判断其本身是否良善方面所具有的价值。裁判结果能否保证正义、秩序等实体价值的实现,并不能直接证明程序本身是否良善。现代法治国家一般认为,衡量刑事诉讼法是否良善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裁判者在诉讼中具有中立性和独立性,能够平等对待控辩双方,并且在裁判时只受法律和良心的拘束; (2)控辩双方享有平等参与诉讼的机会,并且通过参与诉讼,能够有效地影响诉讼结局; (3)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保护,尤其是那些可能受程序结果不利影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能够得到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3款确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所应享有的最低程度的程序保障:①获知被指控的罪名及案由;②获得充分的时间与便利准备辩护并与辩护人联系;③获得迅速审判;④有权委托辩护人,并获得公设辩护人的协助;⑤有权与对方证人对质,并申请法院传唤他所提出的证人出庭作证;⑥有权获得翻译帮助;⑦不得强迫被告人自证其罪。 (4)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及运行符合诉讼效益的要求。“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及运行,应在及时有效地揭示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司法资源的投入和消耗。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能够保证刑事程序本身的正当性,使那些直接受裁判结论影响的人参与到裁判的制作过程,成为影响结论制作的诉讼主体和权利承担者,而不是被动和消极地承受国家追诉和处理的客体。 刑事诉讼法的功利价值和独立价值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一方面,如果不追求实体正义,刑事诉讼法本身即使设计的再正当也毫无意义;另一方面,正当的刑事诉讼程序,较之不公正的诉讼程序,具有产生更好裁判结果的能力,并且正当的刑事诉讼程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淡化当事人对案件不利结果的不满,从而赋予裁判结果正当化,增强了当事人对判决的可接受性。因此,刑事诉讼法不仅应该确保查明事实真相,而且应当使实体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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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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