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dmin
2015-09-19
34
问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选项
A、我国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B、1975年宪法没有对宪法修改的相关程序进行规定
C、我国现行宪法在继承1 978年宪法关于修改宪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宪法修改制度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修宪机关是由1954年宪法最先规定的
答案
C
解析
我国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故选项A正确。1975年宪法只规定了全国人大有修改宪法的职权,并没有对相关程序进行规定,故选项B正确。我国现行宪法在继承1954年宪法关于修改宪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宪法修改制度,故选项C错误。1954年宪法最先规定了修改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故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r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i格J取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86)
县公安局以涉嫌抢劫犯罪为由将李某拘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李某的逮捕。2个月后,公安机关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公安侦查人员舒某、刘某因在侦查一起盗窃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直接导致董某死亡,被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关于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审限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关于宪法、宪政及其相互关系,人们有不同说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各方分期缴纳出资,2003年3月15日该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WTO反倾销规则规定,确定倾销的存在,一般从三方面着手,即确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以及比较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根据WTO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检测机电设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要求的工作电压和测试精度分别为()。
[*]
二重感染的主要原因是
金融衍生产品从其自身交易的方法和特点进行的分类不包括()。
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发挥个人潜能的需要属于()。
天干、地支循环相配,形成一个“甲子”。一个“甲子”指()年。
心智技能与操作技能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科学家对76位心脏病患者进行了研究,他们分别采用“一名志愿者带一只狗前去探望病人”、“一名志愿者前去探望病人”以及“没有志愿者”三种方法分别测试这些病人的反应。结果发现第一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下降了24%,第二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只下降了10%,第三种
三网融合是业务的整合,它_______继承了原有的语音、数据和视频业务,_______通过网络的整合,衍生出了更加丰富的增值业务,如图文电视、视频邮件和网络游戏等,极大地拓展了业务提供范围。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货币制度与国家主权的联系应该怎样理解?结合欧洲货币、货币局制度和“美元化”,说明你的思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