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人迈克在甲国出版著作《希望之路》后25天内,又在乙国出版了该作品,乙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甲国不是。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国人迈克在甲国出版著作《希望之路》后25天内,又在乙国出版了该作品,乙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甲国不是。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8-04-02
27
问题
甲国人迈克在甲国出版著作《希望之路》后25天内,又在乙国出版了该作品,乙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甲国不是。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因《希望之路》首先在非缔约国出版,不能在缔约国享受国民待遇
B、迈克在甲国出版《希望之路》后25天内在乙国出版,仍然具有缔约国的作品国籍
C、乙国依国民待遇为该作品提供的保护需要迈克履行相应的手续
D、乙国对该作品的保护有赖于其在甲国是否受保护
答案
B
解析
A项错误。根据《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规定,一个作品在首次出版后30天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内出版,则该作品应视为同时在几个国家内出版。本题中,迈克的著作《希望之路》在甲国和乙国出版时间间隔25天,应视为同时出版,并且其著作一经在乙国出版,便在缔约国中享有国民待遇。B项正确。《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规定,在非缔约国和缔约国同时发表的作品,后者为作品国籍国。C、D两项错误。自动保护原则是指享有和行使依成员国法律和公约所规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论作品在起源国是否受到保护。保护国法律对文学艺术作品自动保护。独立保护原则是指享有和行使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不依赖于在起源国是否受到保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i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犯罪嫌疑人闫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宣告后,闫某没有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刘某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申请房管局将何某的房屋过户给自己,由于房管局工作人员未按程序要求履行审查原则,导致何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被过户,随后刘某又出售给他人。何某要求房管局赔偿自己的损失。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谭某是甲市A区的税务局副局长,居住在该市B区。因在乙市C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关于该案的管辖,以下哪一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抢劫罪,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A省B市C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决中,对周某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周某不服,提出上诉,B市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对该案程序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赵某,在侦查一起间谍罪时,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齐某、周某,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赵某为了得到口供,故意挑起他们之间的矛盾,使其产生不信任,并任由齐某殴打陆某,使其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芷确的?
某厂是该村的一个村办厂,觋由程某承包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因程某诚信经营,业绩相当好,乡政府见状决定将该企业出售给张某。张某凭与乡政府签订的购买该厂的合同到县工商局变更登记为私营企业。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在审判下列情形时,人民法院的哪些处理方式是错误的?
钟某是偷渡到我国的无国籍人,长期在中国从事间谍活动,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对钟某进行侦查后,认为应当逮捕他,于是报请该市检察院批准。关于人民检察院的报批程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葡萄胎处理,下述哪项是错误的
男,30岁。阵发性心悸2年。每次突然发作,持续时间0.5~1h。心电图:QRS波正常,频率为200次/分,P波不明显,诊断为
三相异步电动机的工作效率与功率因数随负载的变化规律是()。
工程咨询公司为承包商提供的服务不包括()。
毛泽东的著作中,对“实事求是”这句话作了科学解释的是()。
法治的核心是: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
解释“上位词、下位词”。
通过拨号远程配置Cisco路由器时,应使用的接口是()。
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EXCEL.XLSX文件。将sheet1工作表的A1:E1单元格合并为一个单元格,内容水平居中;计算“成绩”列的内容,按成绩的降序次序计算“成绩排名”列的内容(利用RANK函数,降序);将A2:E12数据区域设置为自动套用格式“中等深
Sincewepurchasedthenewequipment,_______hasbeensignificantlyincreas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