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21-10-10
11
问题
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合伙企业应当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B、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C、清算组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D、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报企业登记机关
答案
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8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合伙企业法》并未对通知和公告的期限作强制性规定,所以A选项的说法正确,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59条规定,合伙人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所以C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的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O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甲与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管辖。后乙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且为了逃避债务将住所地牵至该市C区,双方也没有就合同或债务进行过有效沟通。甲欲通过诉讼实现债权。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下列
北京市某大学的三名学霸级学生甲乙丙,成立了一家从事中学生辅导机构业务的个人合伙,但是该合伙并没有注册登记。由于辅导效果不错,很受欢迎,某中学生丁和该合伙签订合同,约定辅导时间为半年。但是由于业务繁多,负责辅导丁的丙经常迟到,并且辅导效果大减折扣。于是丁的母
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随后争议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作出调解书。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2015年卷二92~93题)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仅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6题)
联合国国际法院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作为联合国的司法机关,它是当今最普遍、最重要的国际司法机构。下列哪些情况国际法院得以行使管辖权?()
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审理时可以调解?(2010年卷二74题,多选)
识别是对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类或定性,纳入特定的法律范围,是国际私法的一个基本问题。以下哪些是识别产生的原因?()
一位住所在奥地利的挪威公民在甲国去世并在中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甲国的国际私法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挪威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甲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适用下列哪个法律?()
一位住所在奥地利的挪威公民在甲国去世并在中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甲国的国际私法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挪威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甲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随机试题
培训的内容重点是针对员工当前所从事的工作的需要,这是与()匹配的人力资源战略培训职能的表现。
患者,女,59岁。进行性呼吸困难1个月,无发热。体检示气管向右侧偏移,左侧胸廓饱满,左肺叩诊呈实音,呼吸音消失,诊为胸腔积液。胸水检查示,外观呈淡黄色,比重1.024,有核细胞数1000×106/L,单核细胞80%,胸水总蛋白36g/L。(2009年)
一患者心电图图形如图3—5所示,最可能的诊断为
不属于疫区的是
A.4小时B.24小时C.3天D.7天E.20天无菌溶液打开未用完,消毒瓶口、瓶塞后盖好,其有效保存期是
必要时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局麻药是
慢性呼衰最常见的病因是
决定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的原则必须是()。
()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Skipthatthirdhelpingofroastbeef,savetheplanetanddoyourheartafavoratthesametime.That’stheadviceofAl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