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欲购车从事货物运输,甲表示自己有辆货车,想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乙答应购买。某日,甲以拉货为名,让车主丙将车(价值8万元)开到指定地点,然后以邀请丙吃饭为由支开丙。对同行的丁 (甲雇来的司机)说:“这就是我的车。”让丁将车开走。次日,乙付款提车,甲付给丁2

admin2014-02-27  39

问题 乙欲购车从事货物运输,甲表示自己有辆货车,想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乙答应购买。某日,甲以拉货为名,让车主丙将车(价值8万元)开到指定地点,然后以邀请丙吃饭为由支开丙。对同行的丁 (甲雇来的司机)说:“这就是我的车。”让丁将车开走。次日,乙付款提车,甲付给丁200元。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将丙的汽车据为已有,其行为构成诈骗
B、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
C、丁为甲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并分得赃款,构成本案的共犯
D、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答案1,4,8

解析 盗窃罪与诈骗罪在主观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客观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采用秘密的方式,而诈骗罪则是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而自愿交出财物。题中甲在隐瞒真相、支开车主丙的情况下,又冒充车主欺骗丁将车开走。其行为貌似诈骗,但丙并没有交出财物的意思,更没有交出财物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骗取交付的特征,仍属于违背他人意志秘密将他人财物非法、和平地据为已有,符合盗窃罪特征。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故意要求各共犯人主观上具有意思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实施犯罪。本案中的丁是甲雇来的司机,表面上看他在甲的盗窃过程中起到了帮助作用(帮甲将汽车开走),形似共犯,但实质上是甲以车主身份骗了丁,二人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犯意联络,丁也没有盗窃的犯罪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故C选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项、第7项规定,盗窃数额以被盗物品客观实际价值计算;盗窃后销赃的,销赃数额高于所计算的实际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由此,只有在销赃数额高于所计算的实际盗窃数额的时候才能采取按销赃额计算,所以本案中甲的盗窃数额是8万元。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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