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8日,甲公司同乙公司签订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A货物1000件,B货物1000件),甲为卖方,乙为买方,约定交货地点为甲公司所在地,乙公司雇请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3月1日,丙运输公司出发运输该货物,预计到达时间为3月6日。3月4日,该货物尚在

admin2014-02-08  32

问题 2006年2月28日,甲公司同乙公司签订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A货物1000件,B货物1000件),甲为卖方,乙为买方,约定交货地点为甲公司所在地,乙公司雇请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3月1日,丙运输公司出发运输该货物,预计到达时间为3月6日。3月4日,该货物尚在运输途中时,乙公司将该A货物卖给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3月5日,乙公司同戊公司签订合同,将B货物卖给戊公司,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公司所在地,交货时间为3月10日。3月5日,丙公司车辆在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由于货物的装车位置不同,造成A货物大部分毁损,而B货物完好。3月8日,B货物运至乙公司处,乙公司通知戊公司按时前来取货,戊公司迟迟不来。3月13日,乙公司仓库发生火灾,B货物全部被烧毁。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对于A货物的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因为在甲公司所在地完成交货后,该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转移给乙公司
B、对于A货物的损失,应由丁公司承担,由于乙公司同丁公司的买卖合同订立是在A货物毁损之前,在合同成立后,A货物的风险即转由丁公司负担
C、对于B货物的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由于B货物尚未交付,风险和所有权均应由卖方乙公司承担
D、对于B货物的损失,应由戊公司承担,由于B货物发生毁损的时间是乙公司和戊公司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后,自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后,B货物的风险即转由戊公司负担

答案1,4

解析 本题考点为买卖合同中风险责任的承担。《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甲公司所在地,即标的物在甲公司所在地由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时已经完成交付,风险转由乙公司承担。关于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据此,A货物的风险自乙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即3月4日。因此,3月5日A货物的毁损,损失应由丁公司承担。此外,买受人受领迟延的,自迟延成立时起负担标的物风险。据此,自3月10日之后戊公司陷于迟延,B货物的风险转由戊公司承担。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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