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项不违反《证券法》规定?

admin2014-02-08  26

问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项不违反《证券法》规定?

选项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答案B

解析 《证券法》第130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A项违法。该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B项不违法,当选。该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可知C项违法。该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D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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