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2010年卷二34题,单选)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2010年卷二34题,单选)
admin
2018-03-24
13
问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2010年卷二34题,单选)
选项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第一审程序的期限。《最高法解释》第173条第1款规定:“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有权决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因此办理报请批准手续的时间是计人一审案件审理期限。故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据此可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在审理期限中。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故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故D错误。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5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23题,单选)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20题,单选)
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色,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关于党的领导的理念,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第8题,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一第52题)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试卷一第86题)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61题)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61题)
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4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61题)
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2013年试卷二第92~94题)如迅辉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下列变故法院的做法
随机试题
前臂缺血性肌挛缩多见于
致病性大肠杆菌性肠炎患儿的大便性状是
房地产经纪信息的()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广告媒体宣传、发放售楼书等耗费成本较大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方式。
(2007年)下列情况属于系统误差的是()。
平板仪是根据()原理测图。
在合伙企业中,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法律后果为()。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有()。
孔子认为作为社会性的人要“仁者爱人”,要“克己复礼”,因而其本质思想被历代统治者所重视。它就是()。
甲于2007年创作完成一幅油画作品并发表在全国性美术刊物上。2014年,甲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公司主页上使用了该作品,还将该作品改名后用于其公司的宣传画册,为此引起纠纷。乙公司侵犯的甲的权利包括()。
ВпервыйденьпослеприездавПекининостранныегостиобычно____погородуиосматриваютпамятникидревнейкультур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