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试卷一第86题)

admin2016-05-08  40

问题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试卷一第86题)

选项 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

答案B

解析 关于A选项,考生异议不少。《地方组织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而选项A说的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将县级以下的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也包括在内,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故A项不正确。
    关于B选项,根据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B项是正确的。
    关于C选项,考生争议相当大。《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可见,我国审计机关虽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但在中央一级应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进行审计,在此前提下才“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地方应“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而不能是“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选项的表述并不全面,错误。
    关于选项D,《宪法》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故国家主席对国事访问和接受外国使节是不需要经过人大常委会决定的,D项错误。
    陷阱点拨:本题几乎全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但是出题者在考生重点关注的地方不出,却绕而避之,挑战考生的习惯性思维。选项A中,考生往往会把焦点放在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的程序上,而忽略了受保障的主体。选项C考生易忽略,对中央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行使职权的要求,法律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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